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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可以退还吗?如何操作?

2023-09-27 来源:乌哈旅游

购房者交定金后,应积极签订合同并保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20%,开发商违约应双倍返还。退定金有条件,需在合同期限内且证明未达成一致意见。交付订金视为预付款,开发商应返还超出千分之五的订金。若开发商未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不明确、存在分歧或广告不符,应全额返还订金。定金合同是债权性担保合同,违约时可适用定金罚则决定是否退还。购房者应遵守合同与法律规定,保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在我国的购房者交了定金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积极的对这类定金退还进行书写,这样拆了已办理相关的定金退还。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房屋定金不可以超过这类房屋总价值的20%,相关的开发商违约时,应退还这类人员双倍违约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购房人可以通合同条件谈判时双方修改的记录来证明,也可以通过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有些购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属于违约行为,但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购房者在支付订金后,不购买预订房屋的,订金按预订协议约定的办法处理,但属下列情况,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

(1)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书面协议收取订金的;

(2)签订的书面协议对订金的处理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双方对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4)广告、售楼书、样品房与实际状况不相符的。

这类定金作为商品的认定金额,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按照这类商品总额进行缴纳。缴纳后,应积极的签订这类商品的买受合同,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一旦出现违约时,双方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法律规定进行相关的定金赔偿。

定金合同属于债权性担保合同,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担保购房合同的履行,如果是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约定签订定金合同的,在金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是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就需要适用定金罚则的规定来决定是否要退还定金。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双方应积极履行退还定金的义务。如果开发商违约,应退还购房者双倍违约金。退定金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等。购房人可通过合同条件的修改记录或双方谈话的录音来证明退定金的合法性。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不具有定金性质,一般视作预付款。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应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并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除非存在特定情况,开发商应全额返还购房者支付的订金。定金合同属于债权性担保合同,旨在担保购房合同的履行。如一方违约,可适用定金罚则规定来决定是否退还定金。双方应按合同和法律规定进行定金赔偿,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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