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被告人经批准保释后,必须遵守保释决定的规定,不得逃避审判和执行判决。如果需要在保释期间出国,则需提供以下材料:1. 出国申请书;2. 出国理由及相关证明文件;3. 保释人或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出国的意见;4. 公安机关出具的未达到出境限制要求的证明;5. 保释决定书复印件。需要注意的是,保释期间出国需得到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出境将被视为违反保释规定,可能会造成保释取消、拘留或逮捕等后果。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被告人经批准保释后,必须遵守保释决定的规定,不得逃避审判和执行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被批准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罪犯,未经批准不得出境,或者离境超过批准期限或者未到规定的地点,因此造成后果的,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条:“被告人经批准保释后,如需要出国或者变更住址,应当报批准保释的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