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补办需要重新拍照。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损坏,在补领结婚证的时候与初次申领结婚证时一样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以及三张结婚登记照,因此补办结婚证的夫妻需要重新在民政局或者外面的照相馆重新拍摄结婚登记照,其中两张贴在结婚证上,一张在民政局留底。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并拍照,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所以,补办结婚证是需要进行拍照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并填写申请书,所须持证件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进行办理。补办结婚证和新办不一样。补办结婚登记是针对那些符合法律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新办结婚证是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