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一定要退还彩礼。一般情况下,离婚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的除外:
1、给付人为缔结婚姻,全家共同举债,致使家庭背负债务较多;
2、家庭成员没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员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发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难;按照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给付人对自己生活困难的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返还额度的认定是: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应当全额返还;
3、根据给付人的困难程度,酌定返还额度;
4、根据结婚时间长短确定返还额度;
5、根据导致感情破裂的过错责任确定返还额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