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不发工资可以向以下部门投诉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可拨打全国统一的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一些地区没有开通可以通过114查询,有些地区需要通过固定电话拨打),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投诉电话在本空间的“阳光推荐”可以查到;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提讼,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
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去进行支付,不得无故克扣或者是拖欠工资。如果三个月都没有发放工资的话,那么建议可以以上方法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