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十二年以上工龄的员工怎么补偿?
要视辞退的原因而定,员工被单位违法辞退的,可要求相当于24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遇到非法辞退怎么维权?
1、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职工发生劳动争议遇到有下列情况,可向单位所在地区县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对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监察部门要在7日立案处理:
(1)单位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劳动合同但未给职工的;
(2)未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执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3)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4)职工加班工作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
2、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职工可向市或单位所在区县、产业的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3、申请劳动仲裁:单位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职工可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法定前置程序,有一年的仲裁时效,不要错过。
4、到法院起诉:职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发生劳动纠纷谁承担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的,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