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不知道撞到人在接到有关机关的调查的时候,应当积极的配合调查。
1、在撞到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逃逸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首先对逃逸者进行查缉,查缉到逃逸者后,要调查肇事者是否确实不知道;
(2)如果确实不知道,并且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3)如果是故意逃逸的,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按交通肇事逃逸追究刑事责任,从重进行处罚。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怎么证明不知情逃逸
1、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出了交通事故,当事人不知情,在交通队来看不是理由,出了事故对方报案,而你离开了现场,法律上就属于肇事逃逸,法律不管你是否知情。
2、交警可以判断是否逃逸,当事人唯一能做的就是找到足够的理由,尽量让交警相信在那种情况下没办法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另外主动表示愿意听从交警的建议,积极协助解决这起事故,留给别人一个主观根本没有事故逃逸想法的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