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社保卡换新社保卡在社保局办理,办理方式如下:
1、办理人或其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保中心办理换卡手续;
2、办理人或代办人办理补、换卡手续时须填写相应表格,并出具相关有效身份证原件;
3、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受理补卡申请后,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35元),缴费后领取缴费凭据;
4、经办人员办理补卡确认手续,出具受理回执单;
5、办理人或其代办人于规定工作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凭业务办理回执单到社保中心领卡。
查询社保卡是否激活方式如下:
1、可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社保卡,比如可前往药店购药,若能使用就是说社保卡个人账户已经激活;
2、可携带好社保卡前往当地便民服务中心查询社保卡个人账户的状态;
3、查询社保卡金融账户是否已经激活,可直接将社保卡插入自助取款机进行使用,若无法正常使用银行卡功能就说明金融账户还未激活;
4、可携带好社保卡前往发卡银行查询金融账户是否已经激活。到定点医院或定点药房使用社保卡,若可以正常使用,则社保卡已经激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第三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
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 社会保障卡发行和 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 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