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售股份股价规定是是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的,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的行为。
股份转让是通过股票的转让而实现的。股票转让是指股票所有人把自己持有的股票让与他人,从而使他人成为公司股本的行为。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一、股份转让有哪些限制
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7、公司公开发行股份的,对公开发行股份前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的转让限制。这是根据我国的现实情况,在这次修改时新增加的规定。按照有关条款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包括两种方式,即向社会公开募集和向特定对象募集;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行股份的公司,可以申请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从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其价格往往比上市前的股票价格高出很多,因此出现了低价抢购公司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即所谓原始股、在公司上市后大量抛售以赚取巨额差价的现象,产生了大量的不正当交易,扰乱了证券市场的秩序,也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法律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