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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怎么执行

2023-09-29 来源:乌哈旅游

欠款不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包括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存款、扣留收入、查封拍卖财产、搜查隐匿财产等。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中断可通过书面或口头通知终止。诉讼终结或裁判作出时也可终止。调解失败时终止,成功时以合同履行期限终止。执行方同意中断可书面或口头通知。起诉或仲裁中断应在裁决作出时终止。双方协商失败时中止,成功时按合同终止执行。

法律分析

一、欠款不还法院怎么执行,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何?

对于欠款不还的情况,法院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二、申请强制执行时效中断怎么办?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解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解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应被执行方请求,执行方同意中断执行的,可以书面通知当事人,也可以口头通知当事人。因起诉、仲裁等原因中断的,应该在法院作出裁决,决定是终止执行。双方进行协商,调节失败的,应当以失败之时中止,调节成功的按照合同期限终止执行。

结语

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可通过查询、冻结、扣留财产等措施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时效可通过书面或口头通知中断,并在重新起算后再次中断。诉讼终结或裁判作出时效终止,调解失败或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效终止。执行方同意中断执行可书面或口头通知当事人。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的中断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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