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建筑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原件)。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等内容。
一、房屋拆迁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市、县级人民政府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征收补偿费用筹措到位。
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将房屋征收的决定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告。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协商确定房屋补偿协议。
4、按照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费用后,对房屋实施拆除措施。
二、门市拆迁装修补偿如下:
1、宅基地补偿费;
2、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
3、安置费和搬迁费;
4、困难补助和奖励;
5、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
6、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城市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实施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者住宅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