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程序如下:
1、商标注册查询:查询所要注册商标中包含的中文和英文。根据商标申请人要求,向中国商标总局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商标已注册在先;
2、设计制作商标图样;
3、提出申请商标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如下:
1、受理。一般情况下,商标局收到申请后,会制作受理通知书、打印并邮寄,我们收到受理通知书时,一般为申请日后三个月左右;
2、初审(形式审查)。审查员对商标递交的材料、费用进行形式审查;同时会审查递交的申请是不是属于违反商标法规定的情形。
3、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主要针对一枚商标的显著性(即在选取的类别上,在申请日之前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后给予初审公告或(部分)驳回的决定。从申请日到出结果为九个月。
4、初审公告(法定三个月期限)。初审公告的三个月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新商标法规定利害关系人才可),如此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则该商标自满三个月的当日进行授权公告,商标专有权正式诞生。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第二十五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