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1、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2)两周岁以上不满八周岁的,法院会依据双方当事人哪方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判决;
(3)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则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为争取子女抚养权女方需要准备哪些证明
1、儿童户籍证明或出生证明,儿童未满两岁;
2、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3、孩子长期随其生活,对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4、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对方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6、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7、子女与外祖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
8、八岁以上儿童要求与母亲生活的证明;
9、女性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和经济收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