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每年只拘留被执行人一次,或者将被执行人拘留二次或二次以上亦有可能。被执行人每年被拘留应该是大概率的事。如果有证据证实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而不还钱,那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要承担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判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况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执行人拘留后仍然不还钱,如果确实暂无执行能力,法院将会裁定“中止执行”。择机恢复执行。
法院会将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限制其“高消费”。或申请执行人自愿,可以向社会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总之,被执行人偿还债务是一辈子无法逃避的责任。
作为一个亲生经历着我是觉得,如果真是欠钱不还,转移资产,干脆就是老赖行为,如果被查到,肯定要判刑。
但这样就苦了另外一部分真实存在的人群“创业者”生意一旦旦失败,就会面临墙倒众人推的境界,银行只会锦上添花,不会给你雪中送炭的,等你卖完家产真的是一无所有的时候,还是欠了不少债务,这个时候只要你努力赚钱去还,多少都要还,法院执行局的也不会强制执行了,没任何意义,无非有人使坏,因为每年只有一次强制执行的机会,当然这是在你没有任何资产的大前提下。这种时候,找个地方,先活着,尽量保持电话畅通,努力奋斗,听天由命吧。
强制执行过程中,很多被执行人错听错信,以为不还钱最多拘留15天,拘留期限届满后只能放人,所以他们打算咬咬牙、坚持一下,进而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
熬过拘留,法院对你无计可施?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发生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换句话说,不要以为你扛过第一次拘留就万事大吉了,第二次拘留也许正在赶来的路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所以,如果你有钱偿还,却抱着拘留我一次,我就一分都不还的心态,还是转变一下观念吧,暴风雨在路上。
老赖判决后不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方便前往进行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的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函后15天之内开始执行,不可以拒绝。执行完毕之后,应该把执行的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即该还钱还钱,该处理处理,完成以后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申请撤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4、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5、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如果满足以上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总而言之,在失信被执行人有效期内想撤销信息,尽快还款是最简单的,否则只能等2年后自动撤销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