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是否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由纳税人自主选择。但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需要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具体是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一、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按照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一般纳税人可自主选择是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