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人民法院,创立于1958年。法院辖区面积208平方公里,辖区内有14个街道。法院主要承办南开区内的各类民事、刑事以及行政案件,并负责劳动人事争议、知识产权等特定类型案件的审理。法院下设13个审判庭和12个执行局,现有职工600余人。南开区人民法院注重落实依法独立审判的原则,努力维护社会公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审判工作上,该法院严格执行“两个责任”制度,强化案件质量控制,推进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同时,该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开展多项普法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实行三级组织体系,即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