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人小厂发生工伤怎么办
如果这个厂有工商登记,请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做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后才能计算出赔偿数额.如果未投工伤保险,全部赔偿由工厂赔付。
首先需确定你与单位的法律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你可以要求单位或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再按照要求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等级要求单位给予你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假肢等器具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伙食补助、交通费等等;如果是一般雇佣关系,则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明细,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等,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招用的工人不是劳动关系,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按人身损害赔偿;但私人老板属于经过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适用劳动法规,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在私人的小厂里面发生了工伤一定要进行工伤认定,这个时候与厂里面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即使没有购买社保也需要公司负责,如果公司不愿意负责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该内容由 李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