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法强制拆迁造成损失的,不按倍数计算,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一、非法搜查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是对公民进行了非法的搜查最终造成当事人出现一定的损害的,可以要求非法搜查的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是行政机关进行搜查的,可以去申请国家赔偿。我国的公民是具有人身的自由权、隐私权和财产权利的,而非法的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可撤销的合同能否要求赔偿
可撤销的合同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三、诈骗罪罚金怎么计算
诈骗罪罚金可以按照无限额罚金制、限额罚金制、比例罚金制以及倍数罚金制进行计算。无限额罚金制,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由人民法院来进行确定。限额罚金制,指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比例罚金制,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来决定罚金的数额。倍数罚金制,以犯罪金额的倍数,来决定罚金的数额。《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根据犯罪情形决定罚金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