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施工的治安管理处罚。阻碍施工,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施工若是因为正当合法利益,采取的方式合法,公安机关会酌情考虑,不进行处罚。有合理诉求可以通过合理方式表达,阻碍施工行为不可取。讨要赔偿,或者有其它的民事纠纷,完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或者由居委、司法机关等部门调解解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当发现了居民有阻碍施工的行为,施工方可以先口头劝告、警告,如果对方还是不给于处理的话则可以及时报警处理。
一、征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