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用人单位提出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的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根据劳动部的相关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24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后,如何确定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劳动合同终止后,确定补偿金额及支付方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定,补偿金额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终止原因、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常见的补偿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提供其他福利待遇等形式。具体补偿金额和支付方式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签订补偿协议。双方也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补偿纠纷。建议雇主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补偿规定,以避免未来的争议和纠纷。
结语
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额应根据终止原因、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合理计算,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提供其他福利待遇。双方需签订补偿协议,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纠纷。建议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补偿规定,以避免未来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