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医疗保险办理报销一般需要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2、根据票据管理相关规定,医保报销的相关票据一般是需要原件的,尤其是发票,所以建议参保人在来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报销时,应先复印好相关票据证明材料。办理报销手续后相关票据作为医保经办部门办理报销的重要凭证是不再退回的,如果参保人需要,可按规定到医保经办部门查找或复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