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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是什么?

2023-09-29 来源:乌哈旅游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有3种情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三是由于失去监护人。

关于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了解。

1、对子女有犯罪行为等明显不利情形的,可取消孩子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2、一方擅自变更或取消孩子监护权的,是无效行为,法院不予认可。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决或调解离婚时,只确定子女随哪一方生活,并不剥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取消其对子女的监护义务。

3、离婚后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审理,生父母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可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想要变更监护权的话,那么是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完成的,比如说提出诉讼,当然了这样的一种提出诉讼的话,肯定是需要书写好民事起诉状的,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了诉状的书写方式。

一、儿童监护权转移的条件

儿童监护权转移的条件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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