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土地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买卖土地使用权属于合法行为。我国的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人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所以,农村土地买卖只能进行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主要通过与相应的合同方签订有关协议进行。
一、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
1、主体为一般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行为人有非法牟利的目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的故意;
3、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非法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二、私自买卖集体土地违法吗
私自买卖集体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个人不得私下买卖土地,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国家保护合法的土地流转行为,如属承包土地的,农民有权转包、互换、转让等流转;宅基地在农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可以转让,但不能向非农村组织成员转让。农村组织内部成员具有农村户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请条件,宅基地本就属于农村集体的建设土地,集体享有所有权,分给农民使用,农民之间相互转让不违反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上市交易之前,必须经过国家有关机关规划审批,先行征收再进行流转,以作非农建设。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是违法行为,由县人民政府处罚。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用途是什么?
由于中国法律禁止土地买卖,国家土地所有权一般不能流转,因而国家对国有土地的处分权主要是对土地使用权而言,划拨、出让或者确认、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利,都可以理解为对土地的一种处分。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因此,国家土地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有一部分也可以有限制的由土地使用者来行使。在农村,农民使用国有土地和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除了在法律概念上不同外,其他方面已没有本质的区别。国家在收回农民长期使用的国有土地时也要给以适当补偿。依法有偿受让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为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赠与、继承、抵押,与一般通过划拨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同的是“有偿”、“有期”,这是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对使用权进行的一种限制,是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一种措施。
《土地法》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1]
特征
1、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
2、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
3、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1]
使用年限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