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由于土地具有位置固定性、面积有限性、供给稀缺性等特殊属性,开发商对土地征而不用,其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