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