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在外省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规章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章(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执行参保地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有哪些。如果已经备案,出院时可以一次性即时结算。如果属于异地急诊住院、转诊转院,需要回参保地手工报销,一般需要以下资料: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汇总表;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主要检查结果、手术记录等);出院证或疾病诊断证明;报销人员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如果报销新农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患者的《农合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医疗转诊、转院审批表(外地务工或者外地居住的需提供务工所在单位或居住地村级以上部门证明);
3、诊断证明;
4、出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6.住院收费发票;
7.加盖公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
以上3-7可以在出院时可以找医院一次性全部办理完,免得重复往返多次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