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异地就医需要提前备案,可以免去使用现金看病的麻烦。与是否有异地居住证无关。有居住证只不过更方便一些罢了。转院证明也如此,针对的是患者因病情加重,需要到上级医院就诊的证明,与是否有居住证也无关。只是为了避免就诊垫付医疗费回头再报销的麻烦。可以直接在外地指定医院使用统筹的医疗费划卡就诊。因病异地就医备案,大多数需要转院证明。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做异地就医备案,不需要转院证明。至于报销比例,外地与本地没区别。有区别的是个人临时在外地发病就诊,需要个人垫付全部医疗费,出院后回归属地报销,有可能与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不一样。不一样的原因,是受就诊医院等级,病种病情和筹集资金难易度影响。非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已经不是比例问题,而是不能报销医药费。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