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原则上是没有监护人的,一般无需填写,因为18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但是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一般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按照顺序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第三十二条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