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再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一、缓刑的概念是指什么
缓刑的概念是指违反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应当先宣布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死刑缓期,全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对应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布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察后效。两者的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是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不予拘留,而是由公安机关调查,其单位或基层组织配合;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被拘留,并进行劳动改造;
3、测试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根据判刑和刑期确定;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两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根据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分别为:原刑罚不再执行,或者缓刑撤销,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者监狱执行原刑罚。缓期执行死刑的后果是:缓刑期届满时,可以根据犯罪人的表现减刑,也可以执行死刑。
二、对盗窃罪的判刑有什么影响
缓刑期间遵守规定即可。2、(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三、假释比例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
(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