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办护照需要的证件如下:
1、须提交打印或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也可以交验户口簿,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武警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3、未满十六周岁的,除提交身份证外,应由其一方监护人陪同,并提交该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除以上材料外,陪同人还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原件;
4、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5、现役军人、武警须提交所属部队具有审批权的军队、武警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
护照的办理流程如下:
1、按填表要求填写完《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后,须经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保卫部门盖章;
2、开具《因私申请出国介绍信》一封;
3、拍好护照照片,并按要求贴在《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上;
4、准备好有关出国出境的证件材料;
5、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户籍证明;
6、到公关机关的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7、领取护照。
综上所述,当事人申请办理护照的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身份证明,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领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