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 1、广告及相关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投资管理咨询,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等。 2、广告公司可兼营的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品,食品等产品的销售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等。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要求广告公司经营范围已放宽很多,除了可以经营广告相关的业务外,还可以从事会务礼仪、企业管理咨询等咨询服务类业务,也可以经营工艺礼品、电子产品等产品销售。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项目广告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媒体运营、庆典礼仪、平面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标志设计制作、包装设计制作、售点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制作、VI设计制作、名片设计制作、宣传册设计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宣传单设计制作、折页设计制作,请柬设计制作,海报设计制作,贺卡设计制作,插画设计制作,包装设计制作,提袋设计制作,展览展示制作,展示设计制作,灯箱设计制作,展架设计制作,展柜设计制作,雕刻刻绘制作,家装设计制作),各类媒体投放(户外擎天柱、路边广告灯箱、网络媒体的发布及设计),电子产品等。
【法律依据】:
《广告管理条例》 第八条 广告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不得刊播、设置、张贴:(一)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二)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三)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国歌音响的;(四)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五)弄虚作假的;(六)贬低同类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