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有产假。法律上规定,只要女职工怀孕生产,都可以享受产假。但如果是未婚生育的,可能会影响到生育保险报销。如果未婚先孕的当事人在孩子生育前领取了结婚证、准生证便是符合规定的,能符合计划生育的女职工一样,享受产假期间相关政策性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河南省产假是多少天
是的,河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河南额外增加产假90天=188天。
河南省女职工的产假天数是由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基础产假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额外增加产假组成:
1、基础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由上述规定可知,一般来说,产假最基础的是98天,如果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额外增加的产假: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八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七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综上可知,一般来说,河南省的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天数=国家基础产假98天+河南额外增加产假90天=188天。
二、产假国家法律的规定
产假国家法律的规定,女性职工如果生育,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的假期是15天。如果职工发生难产,可增加15天的产假。如果是多胞胎的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儿,可增加15天的产假。如果是怀孕4个月内发生流产的女职工,能享受15天的产假。如果是怀孕满4个月,但是发生了流产,职工可享受42天的产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