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单位若无正当理由,不给予办理转证手续,可以到劳动部门甚至建委投诉。
法律依据: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安管人员”变更受聘企业的,应当与原聘用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通过新聘用企业到考核机关申请办理证书变更手续。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