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的认定是以下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