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股权出质的意思是公司的债权人在规定期限之内无法完成有关债务偿还的,不得不将公司股权作为标的物进行抵押来解决债务问题的行为。股权进行出质后不得再进行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除外。所谓股权出质,即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出质具有以下特征:
(一)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二)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三)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
(四)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
(五)股权出质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