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看情况确定,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不管那个人去都是可以的。如果只是交通违章的违法信息通知单,那么,同样可以分两种情况处理:通知显示是电子警察拍摄交通违章处理一定要车主本人去。
非本人名下的车辆违章扣分,需携带的证件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驾驶证正副本原件;
3、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此外,处理记分需驾驶证对应的本人亲自到场处理。
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这个是可以不用担心的,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办理好以后,也需要去银行缴罚款了,现在违法处理窗口不会直接接收罚款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接受处理的,需要在15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交管12123非本人机动车可以处理违章。
具体流程:
1、输入车辆的基本情况(车辆号牌、发动机号后6位等信息),并通过短信验证被绑定车主用户的手机号码。
2、上传现场拍摄3张照片(一张本人拿着身份证、一张车主拿着身份证与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一张本人和车主身份证及行驶证放一起),然后车主会收到短信验证码,验证身份后提交,待交管部门后台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成功绑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