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来讲,大多数市(县)的房管局是一级局,属政府直属机构,由市(县)政府管理。个别地方的房管局属二级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房管局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只是根据登记的房产证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办理房屋的过户、交易的手续,对涉及房屋所有权的民事纠纷,只是能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实的房产资料,不参与有关房屋的邻里纠纷。房产证的真伪的确定可以由房管局来确定,不能是处理纠纷的裁决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