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立案。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散老并予受理。
第七十四条 诉讼过程中, 当事人在起含野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的对己方冲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