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根据相关的法规定,要办理户口的迁移。但是在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并不是好聚好散的,从而也导致了在迁移户口时有很多障碍,比如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女方在进行户口的迁移时就没有办法顺利的办理,那么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男方不给户口本怎么迁户口
男方不愿意拿出户口本而导致户口无法迁移,对此可用两种方法解决:
1、确认户口本确在男方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户口本为双方共有并且共用,男方不愿拿出来即可告对方侵权;
2、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遗失补办。因户口本老是没法拿到,因此可确认其已遗失,在户籍部门补发时将户口顺便迁出。
二、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该内容由 张迪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