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况包括: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强迫劳动、用人单位违约、用人单位克扣工资、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支付低于最低工资、用人单位破产或解散、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1.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为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为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鉴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必须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8.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9.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0.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1.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作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迫使劳动者辞职的;
13.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4.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获得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这些情况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仍不能胜任、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此外,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以暴力、胁迫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迫使劳动者辞职等情况下,劳动者也有权获得补偿。在劳动合同终止时,地方可能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