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了只能重新补办,学籍档案丢失去学校补办,工作档案材料丢失去原工作的单位补办。
如果我们丢失的档案是学籍档案,那么可以按照下面的流程:
(1)首先我们需要开一个档案丢失证明,记住一定要盖上公章。这个公章我们可以找学校或者单位盖。
(2)我们要先与自己毕业的学校取得联系,告诉老师我们档案丢失的原因并且询问补办档案的流程和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接着我们需要写一份档案补办的申请书。
(3)接下来我们就去补办档案内的材料,比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政治面貌、体检报告、奖罚材料等。
(4)补好的档案需要经过学校的审查,如果我们的档案材料无误的话,学校会将档案拿到就业指导中心盖上公章,这样我们的档案就处理好了。
离职以后个人档案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离职后,当事人的档案由离职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把离职人员的档案交接给离职人员新的工作单位,或者离职人员所在地的相关劳动部门。离职人员上交辞职证明并由单位终止掉劳动合同,并出具相关劳动合同被解除的证明。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离职者办理相关档案转移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学籍档案是不是个人档案
学籍档案不是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和学籍档案不一样。
1、内容不同
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记录一个人的成长轨迹。
学籍档案。一名学生在校就读所录入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等基本个人信息,以及学号,入学时间,学籍情况等学校相关信息。
2、作用不同
个人档案。个人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的成长轨迹,是企业和事业单位在招工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是一个人的社会面貌和政治面貌重要组成部分。
学籍档案。证明一个人的学历,受教育的经历。记录着该学生的一些基本情况,包括在校成立获得的奖项等。
3、类别相同
个人档案包括了学籍档案,学籍档案是个人档案的组成部分。两者都是记录一个人的生活轨迹的,共产党记录了一个人的生平事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档案机构,确定必要的人员编制,统筹安排发展档案事业所需经费。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