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必须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辞职是一定有工资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虽然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正处在双方双向选择的阶段时期,双方在这一阶段中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当劳动者想要辞职的时候可以和领导实话实说,一般来说是不会太难的。不要动不动就和老板吵,这样只会把问题激化,对解决问题只有坏处没有好处。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支付试用期的工资的时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