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赌博行为是指二人以上以营利为目的,以一定钱财为赌注,互赌输赢非法获取钱财,赌资数额较大,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赌资较大的具体数额是由所在省级公安司法机关确定的,标准为500—2000元。关于赌资认定问题,从一些省市实施治安处理处罚法裁量标准看,对赌资认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以个人赌资进行认定。例如《河北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规定,赌资较大,是指个人赌资在200元以上;《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规定,个人赌资在人民币100元以上,属赌资较大。2、以人均赌资或者当场赌资进行认定。例如,《山东省公安厅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细化标准(试行)》规定,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是指人均参赌金额在100元以上或者当场赌资在400元以上。3、以现场收缴赌资进行认定。例如《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