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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形式中有哪些不能用公司法的内容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中提到的公司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一是根据属地主义原则,是根据《公司法》在中国设立的公司;二是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不规定其他公司的组织形式,实践中不允许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指依照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法人,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1、特点: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有一定限制,必须在50人以下;2)股东以各自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2、新《公司法》公司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公司设立程序简单,组织灵活。条件: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3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5)有公司住所。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特点:1)公司发起人人数有限,2~200人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为股份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本合作公司,设立程序复杂。

2、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6)有公司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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