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

离婚协议有效的条件

来源:乌哈旅游

有效的离婚协议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离婚的意思表示真实,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达成一致;

3、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4、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该条款适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已经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完离婚手续,且该离婚协议已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民政局进行了备案。

协议离婚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是出现了上文中提到的三种情形是绝对不允许的,大家注意避免。而有效的离婚协议,一般是需要具备上述几个条件的。

一、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条款可以撤销吗

(1)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属于双方共同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

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共有的房产赠与女儿所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签订相关协议的法律后果,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双方均应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虽然法律赋予当事人诉权,但如果主张方没有证据证明上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维护协议的效力。

(2)离婚协议中的赠与不因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为撤销依据。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并不因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就当然有权撤销赠与,故朱某认为赠与行为尚未发生,要求撤销赠与的请求,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协议掺杂了复杂的感情因素,人民法院对协议的审查不能简单适用《民法典》等价有偿的原则,而应着重从是否有违当事人真意、是否侵害子女和女方利益等角度进行考量,并且根据规定,该请求须在法定时间内提出,即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超出此限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践中,有些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而在离婚协议中作出一些虚假的承诺,又在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关于财产分割的协议。这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双方协议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该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任何一方没有特殊原因,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本案的判决倡导诚实信用原则,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财产权益。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