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效力吗

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有什么效力吗

来源:乌哈旅游

《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

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

一、公司的监事需要帮公司还债吗?

公司的监事没股份,不需要帮公司还债。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财产偿还。监事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

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二、公司财务可以做董事吗

可以。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财务负责人不可以兼任董事,那么财务负责人就可以兼任董事。公司法只是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兼任监事。其中,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监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监事不享受特殊待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3、监事是公司常设监事的成员,又称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由监事组成的监事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系由公司股东制定,并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