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协议商量范围一般为:出质双方的身份信息;质押合同标的;贷款期限;贷款利息;协议生效、变更和失效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写下签订日期。
一、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已经写满了怎么办
集体土地转让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针对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费用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作出详细约定;
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二、私人土地转让合同怎么写合法
土地转让协议属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或者是胁迫情形,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土地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转让土地的性质、面积、具体地理位置。3、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4、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5、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7、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力的情形。8、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签名及签署日期等。
三、股权质押怎么操作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
1、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2、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根据法律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由此可见,签定书面质押合同是股权质押生效不可或缺的法定要件。
3、必须办理出质登记。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