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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 法律问题

2023-10-04 来源:乌哈旅游

法律分析: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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