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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行为有哪些?

2023-10-04 来源:乌哈旅游

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遇到家庭暴力时,可以考虑诉讼离婚或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可能面临离婚和赔偿的责任。然而,对于家庭暴力的认定并不简单,需要考虑行为的持续性、经常性以及造成的伤害后果。

法律分析

一、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妇女。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受害妇女。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受害妇女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妇女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妇女探视其亲人、嘲笑、侮辱妇女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妇女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妇女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妇女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妇女进行性行为、逼迫妇女看色情影片或图片、拒用保险套等等。

二、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

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我国法律法规对这类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

1、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

2、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因此,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比如,夫妻在婚内有互殴的行为,或者在双方争吵的过程中,偶然发生的一些侵害行为,这些都不构成家庭暴力。但如果,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那么就可以成立家庭暴力。

结语

家庭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涉及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等行为。面对家庭暴力,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根据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我们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请求损害赔偿等途径。通过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我们可以为受害者争取正义,阻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认定家庭暴力并非简单,但持续性、经常性的身体侵害或一次性身体侵害造成的严重伤害可以构成家庭暴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家庭和谐、平等与尊重而奋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 家庭暴力的预防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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