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食品有十倍的规定,但是药品目前由《药品管理法》管理,如果消费者想要赔偿,只能根据该法规定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给药品使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或者依据侵权责任进行索赔,而不能要求上述的十倍赔偿。虽然在索赔方面没有相对于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十倍”惩罚,但是相关法律对于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则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方面更为严厉,如果销售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可能危及他人身体健康的药品,就有可能构成生产假药罪或销售假药罪,是会受到刑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督管理的需要,可以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抽查检验应当按照规定抽样,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抽样应当购买样品。所需费用按照国务院规定列支。
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及其有关材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查封、扣押,并在七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药品需要检验的,应当自检验报告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